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津科大党发〔2021〕29号)和《天津科技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津科大发〔2019〕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对以下两名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文峰(原生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工会(教代会)常务副主席)
朱新华(原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法政学院党委书记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委书记)
在审计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审计处反映。
办公地址:滨海校区西区言泉楼617、河西校区办公楼副楼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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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1年7月5日